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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实施,江西土地管理、土地征收将有这些新要求……

2022-05-27 11:51:55  阅读:10021       来源:江西新闻客户端

江西新闻客户端讯(记者石德璐)5月27日,我省举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贯彻实施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新修订的《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以下简称新《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征地办法》),将于2022年6月1日起同步施行。两部地方性法规的修订出台,标志着我省土地管理工作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摄影丨魏鸣羲

新《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系统规范土地管理全过程

发布会现场,省人大农委副主任委员陈金印说道:“新《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实施条例修改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并指出在新《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中提出了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对耕地实行用途管制、建立耕地保护激励制度等措施。

据了解,新《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新增土地综合整治一章。一是明确综合整治的责任主体,规定了生产建设单位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责任。二是明确土地综合整治的要求。三是明确激励措施,鼓励社会主体参与土地综合整治。

新《征地办法》:全方位、多维度强化补偿安置落实

据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黄庆龄介绍,新《征地办法》要求,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构建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村民住宅补偿安置等基本补偿安置措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和就业保障制度,以及集体经济组织留用地安置制度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体系。

为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居住权,新《征地办法》明确,对征收土地涉及农村村民住宅的,要坚持“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两个原则和“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安置房安置、货币补偿”三种安置方式。并且对征地补偿费用和社会保障费用支付提出确切要求,规定应当自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足额支付征收土地补偿费用,并将社保费用足额计入社保基金账户。

编辑:石德璐

复审:冯星星

审签:邱虎

监制:吴志刚

[编辑:石德璐] 江西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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